[内容提要]技术封建主义将数字技术作为讨论原点,炮制云贵族、云地租、云农奴等一系列学术热词,对平台进行批判,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将重返封建社会。由于技术封建主义将媒介看做构筑掠夺式经济关系、依附式政治关系的推手,其对媒介角色的定位直接导致技术决定论、忽视媒介公共空间、用户“魔弹论”误判等问题。这种对社会形态粗暴的技术归因论体现了技术封建主义者简单懒惰的思考方式、庸俗浅层的论述表达和媒介观的倒退。当前,资本家对平台的垄断并未超出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学说的解释范畴。技术封建主义对技术原点的错误思考,导致它只是披着激进“外衣”的自娱自乐。
[关键词]技术封建主义 当代资本主义 数字资本主义 数字技术 媒介观
近年来,媒介化逻辑逐渐浸润到人类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金融资本与科技资本的合谋改变了资本主义的呈现方式与资本增殖形式,进行着数字资本的全球扩张。由于资本主义乱象丛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各种关于社会形态的新构想,其中技术封建主义是颇为激进的一种。技术封建主义立足于对数字技术嬗变的思考,又被称为新封建主义。以约迪·迪恩、斯拉沃热·齐泽克、塞德里克·迪朗、雅尼斯·瓦鲁法基斯为代表的西方技术封建主义者对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路径进行了预判——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将是封建主义的复归。他们认为,对云领土的占有使科技巨头成为新的封建领主,平台的用户进行无偿劳动并沦为云农奴,传统资本家因需要依靠平台完成资本周转则成了科技巨头的附庸。这样激进的论调引发了当前西方思想界的精神实验,很多学者站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技术封建主义进行了讨论,批判它忽视了支撑资本主义发展的实质。本文从数字媒介的角度观照技术封建主义,探究这一思潮蕴含的媒介观念和技术前提,揭示技术封建主义倒退背后是对媒介角色的误判和数字技术作用的被普遍夸大,进而把握当代社会形态的发展以及技术—社会的结构关系。
一、技术封建主义的入场与媒介视角的缺席
起源于对数字技术与平台的思考,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针对数字资本主义的结构性矛盾,作出了资本主义将退回到封建主义的时代诊断,进而提出“传统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技术封建主义社会”的社会形态变迁路径。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最早源于麦肯齐·瓦克的疑问。2019年,她在《资本已死:这更糟吗?》(Capital Is Dead: Is This Something Worse?)中提到:“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需要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但今天的生产方式不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更糟糕的东西……我们这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拥有并控制着信息。”一直以来,相信资本主义必然终结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最重要的思想基础与学术使命,然而瓦克的论断却振聋发聩,颠覆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研究者认可的“五种社会形态说”。西方马克思研究者纷纷将数字技术作为讨论原点,对“资本主义之后”的社会形态进行了预测,提出了技术封建主义、数字封建主义、信息封建主义、新封建主义等一系列的构想。
2020年,西方左翼学者塞德里克·迪朗首次提出了技术封建主义的概念,认为当前科技巨头通过垄断数字技术获取利益的方式与封建时代的土地垄断非常类似。2024年,希腊前财政部长雅尼斯·瓦鲁法基斯出版《技术封建主义:什么杀死了资本主义》(Technofeudalism:What Killed Capitalism),指出技术封建主义具有三大基本特征:经济上的集中化与租佃化、政治上的暴力化与专制化、社会结构的两极化与新等级制度的形成。同时,他就这一问题与哲学家齐泽克的讨论视频在“油管”(YouTube)上发布。截至2025年5月,视频已经累计播放了67万次,进一步掀起了学界与公众对技术封建主义的关注。
然而,“倒退到封建主义”的论调即使在技术封建主义者内部也存在众多分歧。例如,同属于左翼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约迪·迪恩未使用“技术封建主义”一词,她认为应当用经典马克思主义剖析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所以,她采用了“新封建主义”作为临时的过渡名称。从迪恩对概念的斟酌也能够看出她似乎并不完全认可数字技术是导致资本主义结构性矛盾这种单一逻辑与论断。此外,西方右翼学者对新封建主义也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例如,家乔尔·柯特金的《新封建主义的来临》 (The Coming of Neo-Feudalism)、尼克·兰德的《黑暗启蒙》(Dark Enlightenment)均论述了数字技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等方面的影响。西方左翼与右翼虽然具体政治观点有差别,但是都认为数字技术的统治可能正在摧毁资本主义。
同时,国内学界对资本主义是否倒退到封建主义、技术封建主义是否超越了现有的资本主义逻辑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批判。一方面,研究者主张回到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典论述出发对其进行批判,揭示当代西方仍处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另一方面,通过对比“新”“旧”封建主义,指出技术封建主义的逻辑漏洞。当前,国内学界对技术封建主义的讨论多是从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展开的,缺乏对数字技术的直接关注。然而,技术封建主义作为技术逻辑引领的社会思潮,以数字技术为原点和观测点,讨论的核心是数字技术发展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结构产生的影响。可以说,对数字技术的认知与偏向构筑了技术封建主义的思想网络。因此,探究技术封建主义背后蕴含的数字技术观念就显得更有必要。
二、技术封建主义对数字技术角色的再定位
技术封建主义通常以封建主义作为参照,对数字时代再封建化的特征与传统封建主义进行对比,从而回答倒退到封建主义的合理性。马克思认为封建主义的核心主要在于土地所有制与封建等级制度。瓦鲁法基斯在此基础上延伸出技术封建主义的返回逻辑,提出了云领土、云地租、云贵族、云资本等类封建主义的概念。这种“云+”的命名方式体现了技术封建主义者对数字技术的强调,透视出他们对数字技术的态度与立场。
(一)云领土:包含各要素的系统
迪朗讨论了数字技术促进资本主义社会重新封建化的过程,认为网络空间正在成为新的领土,连接网络空间的各种终端设备能够采集的数据正在成为领土上的资源。在《牛津词典》中,领土被定义为由特定主权国家或政治领袖控制的土地。在封建社会,领土及附着于其上的资源归领主所有,领主通过世袭垄断了土地所有权,农奴只能通过租赁土地进行生产活动,领主与农奴之间构成了人身依附关系。在数字时代,领土不再局限于线下空间,而是成为“没有围栏的墙”,延伸出线上的领云空间。掌握数字技术的云领主通过排他性的垄断手段,进行数字圈地运动,变成云空间主权的实质控制者。任何数字成果都被控制在数字领地上,亨利·梅因构想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似乎愈发不切实际,数字身份实则捆绑着人类行为,实现了“从契约到身份”的转变。
正如施蒂格·夏瓦提到的那样,当前,媒介已经拥有更大的权力,并界定了社会现实与社会互动的条件和模式。技术封建主义者在研究技术逻辑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从技术封建主义、数字封建主义、信息封建主义等命名方式都能够看到在重返封建主义的逻辑下数字技术的促逼作用。瓦鲁法基斯用“云领土”的概念来统称媒介塑造的虚拟空间。在他看来,当前我们的社会正在发生巨大变革,而数字技术正是导致这种巨大变革的重要变量参数。无论是经济行为还是权力统治,技术封建主义的社会形式都需要依靠媒介系统的运行。可以说,技术封建主义的研究者与欧陆哲学有着共同的底层指向——媒介逻辑,二者都普遍承认数字技术宰制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媒介不仅是中介或平台,还是系统性的存在。
数字技术系统的威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字技术系统的垄断性。当前,数据成为争夺的核心资源。平台几乎垄断了所有的数据流量,并通过智能机器的自组织性进行不断的调试与完善。例如,用户与生成式人工智能交互对话的过程也是平台扩充数据库、不断完善自身的过程。此外,平台还通过设置技术壁垒、增强垄断机制来巩固自身的霸主地位。因此,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寡头凭借数据优势始终处于权力中心地位。而在数字领地内部,垄断的机器逻辑总是占据主导,正如迪朗所说的“算法剥夺了主体的反身性空间”,用户也逐渐出现了主体性危机。二是数字技术系统的全面性。米歇尔·福柯的话语理论认为,外部历史语境(媒介环境)或许比文本内容更加重要。受此影响,西方研究者开始重视媒介环境的整体作用。诚然,如今的平台已经发展成无所不包的系统,线下与线上空间实现了充分整合。各类应用程序层出不穷,人类的生活娱乐与交往实践都需要依赖平台的运行。人与数字技术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具身关系,而是数字技术背景下的人机共生关系。
尼古拉斯·卢曼认为,当下的世界可以被视做人、技术、制度及其他要素交互形成的“自创生系统”,有着强大的自组织驱动力,呈现出既开放又封闭的特点。开放指的是能够将所有行动者纳入系统中。封闭则是说机器平台系统无需依靠外部要素就能够通过算法进行自我演化。看似是分布式的网络格局,实则核心权力被平台掌握,且由于系统的封闭性,这种格局很难被打破。
(二)云地租:平台私有化的经济逻辑
封建主义不仅代表强权的政治统治,也代表一种生产方式。英国学者佩里·安德森对封建主义作出界定:“一种土地和自然经济支配的生产方式。在此生产方式中,劳动和劳动产品均不是商品。作为直接生产者,农民在这种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与生产手段——土地结合在一起。”土地是封建主义的核心。在传统的封建形态中,农民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他们通过租赁或出售劳动力的方式来满足自身的物质需要。亚当·海因里希·缪勒在对欧洲封建主义考察时,抨击了以罗马法为代表的封建主义制度,指出罗马法暴力的核心来源于采邑制,即无条件的、绝对的、排他的私人所有制。因而,封建主义在经济社会形态上围绕着土地这一要素,呈现出以租佃为核心的生产关系、以封建主—农奴为核心的依附关系等特点。
在数字时代,数字技术拓宽了劳动场域,以往的劳动方式发生了转变,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产生了。数字经济依托于数字虚拟空间,以互联网协议为基本遵循,构筑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交易新方式。然而,看似自由出入的数字空间背后却隐藏着权力的争夺。美国计算机理论家本杰明·布拉顿提出了一个叫做“领云”的空间概念。作为领土、领海、领空等实体空间概念的延伸,领云的权力主体不再是武力征服的强权者,而是变成了以数字平台、技术寡头为代表的技术权威。正如封建时代领主对领土的层层划分与随之产生的劳动关系一样,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或许已经产生,就是技术领主对领云空间的统治形式问题。正是源于此类思考,迪朗指出:“信息和数据网络的本质将数字经济推向了租金和掠夺的封建逻辑。”在剖析数字技术带来的新的生产方式后,他进一步提出了“无形资本的智力垄断”的构想,认为数字巨头凭借无形资本在不涉足劳动与生产过程的情况下,就能在全球汲取剩余价值、获取利润,成为高级食利者。
在技术封建主义的经济逻辑下,媒介平台逐渐充当了领主的角色,邓肯·弗利用三个等式展现新旧封建主义的对应关系:“科技公司=封建领主”“网络平台或数字资产=土地网”“用户及普通民众=农民”。一方面,平台领主通过垄断数字技术,催生出新的地租形式,迪朗将之归纳为知识产权租金、自然垄断租金、无形资本的差额租金、数据驱动的创新租金四种。平台无需直接参与物质生产劳动,就能够将劳动产品私有化,获得大额的渔翁之利。2024年福布斯最富有的亿万富豪排行榜前十的富豪中有七名与科技企业相关。同时,如同封建主占有土地那样,平台还在继续扩大和并购云领土,力图独占数据以巩固自身的优势地位,形成技术垄断和数据割据。另一方面,平台企业不仅能够获取传统企业的入驻租金,还能够吸纳普通用户的隐私数据,将之转化为隐性租金,将其二次兜售给其他商家或再次利用以进行群体性的精准判断。可以说,平台既是经济交易平台,又是控制经济流向的权力平台。因此,瓦鲁法基斯宣称,资本主义的支柱——利润与市场已被驱逐出社会经济体系的中心。
(三)云贵族:技术特权造就依附关系
在学术史上,从法律和政治意义上理解封建主义占据主流地位。伏尔泰认为封建制度是国家权力被无数小暴君分割。德尼·狄德罗将封建政体看做贵族和教士长期垄断并以全民族的名义发言的权利。约瑟夫·斯特雷耶直接将封建主义定义为一种政府管理方式,在这种管理方式下呈现的是一种阶级对立关系与等级制度,利益享有者为军事贵族阶层。这种观点和法国年鉴学派学者恩斯特·布洛赫的看法不谋而合。布洛赫把封建制度看做一种社会形式,认为封建的核心是依附关系;封建制指军事贵族的依附关系, 存在时间较短;领主制则是指农民与领主之间的依附关系,存在时间较长。
技术封建主义者意识到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依附问题。早在2019年,麦肯齐·沃克就揭示了“向量主义”的特权阶级,即科技领域的关键人物和机构目前在全球经济中享有独特的特权地位。在此基础之上,瓦鲁法基斯提出了“云贵族”的概念来象征数字时代的特权阶层及其代表的特权形式。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云贵族的权力也随之增大,甚至成了超越民族国家的僭主。一方面,数字产品吸引了云农奴的无偿劳动,这些无偿雇员从消费者逐渐成为平台的产消者,平台通过对一般智力的掠夺吸纳了更多用户。云贵族通过增强用户粘性,控制着内容供给端,提高了利润率和剥削率。另一方面,数字平台创造的就业岗位吸引了在专业平台劳动的职业者,即云无产阶级。云贵族还控制着内容生产端,拥有内容的把关和准入权力。无论是云农奴还是云无产阶级都对云贵族形成了依附关系。此外,瓦鲁法基斯还提出了“附庸资产阶级”的概念,来说明技术封建主与传统资产阶级的关系。受到算法机制的影响,传统资产阶级需要通过中介平台来兜售自己的产品,而且只有讨好谄媚权贵平台,才能够获得更多关注,从而实现经济价值。也就是说,云贵族控制着商品流通端,对利润进行抽成。此时,传统资产阶级对技术封建主形成了依附关系。
本杰明·布拉顿在《堆栈:软件与主权》(The Stack:On Software and Sovereignty)中提到了“堆栈”的概念。堆栈本是计算机领域用来描述云计算叠加的信息编程语言,布拉顿将其视做由许多模块构成的大型复合电枢的组成结构。布拉顿认为,在堆栈宇宙下,计算机改变了传统的执政方式,民族国家体系的固态化城市中心逐渐让位于平台主权、数字主权、云主权构成的液态化中心,云平台与国家的边界开始融合。由于这个概念具有全球网络与动态主权视角,有学者进一步将之引入社会科学领域,将其作为分析全球资本主义的综合模型,并认为该模型是技术封建主义的补充观点。堆栈空间通过推广新的社会规范使得用户依赖于平台,构成了平台主权的政治逻辑。
与之相似,技术封建主义者将媒介平台看做贵族阶层——金字塔尖实际权力的掌握者,它推动了“再封建化”过程。尤尔根·哈贝马斯在讨论公共领域的民主政治时首次提出“再封建化”概念,认为由媒介所构筑的公共领域可能受到企业私人倾向与广告营利的影响,被资本主义再封建化。迪恩进一步指出,数字公共领域已经不再有对话与协商民主的基本功能,而是拥有绝对的霸权。媒介平台控制着其他阶层的行为,并与其他阶层形成了对立关系,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媒介平台使得公共权力被分割。数字时代,平台制定的规约甚至高于法律法规,所有行动者必须根据平台的规则参与交易活动。二是媒介平台塑造的等级制度。在平台统治下,依附关系体现了新的不平等与剥削关系,塑造了新的社会政治结构。
三、技术封建主义的媒介误判
技术封建主义者似乎建构了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来回应瓦克关于“资本之后”的疑问。然而,技术封建主义是否真的改变了当代资本主义?数字技术是否拥有如此强大的威力推动社会变革呢?即使是技术封建主义者内部对这些问题也有不同的见解。温和派的迪恩、叶夫根尼·莫罗佐夫等人认为没有必要使用内涵尚不清晰的技术封建主义来描述当前的资本主义新样态。其他马克思主义学者更是站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技术封建主义进行了批判,指出技术封建主义既不是资本主义“倒退”,也不是封建主义“复归”,而是当代数字资本主义的变形。然而,不仅如同上述学者们所批判的那样,由于技术封建主义者对数字技术的盲目迷信,制造出封建主义将复归的假象,又从结论倒推现象,从而构建出看似合理的理论框架,使得“资本之后”的迷思成了自娱自乐的文字游戏。可以说,正是技术封建主义者对数字技术的误读导致了这样的错误思潮。
(一)误判一:技术决定论
批判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学说的重要阐释路径。从20世纪60年代数字技术刚崭露头角开始,学者拉多万·里什塔就认为二战后的科技进步是最具革命性的历史事件,不仅会重塑生产手段,还将改变人的状态,最终使劳动和消费都达到共产主义的文明阶段。当代,无论是“加州意识形态”勾勒出的数字帝国,还是“奇点共产主义”塑造的数字神话,整体来看,数字技术始终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谱系中的焦点问题。技术封建主义作为当今西方批判学说的代表性思潮之一,建构了数字革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这种从数字技术出发来理解社会结构而非从社会出发观照数字技术的倒推视角,也就决定了其思想包含了技术决定论的基因。
在技术封建主义者建构的理论王国里,再封建化源于数字平台的资源垄断。一方面,平台塑造了数字领主的身份,也束缚着云农奴的劳动生产;另一方面,所有制上的人身依附又被包装成新的阶级对立关系,完成了云农奴从经济、政治到规则意义上的数字圈禁。数字技术仿佛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技术决定论的另一证据是对技术的简单归因。迪恩、迪朗、瓦鲁法基斯等都认为数字技术是推动资本主义重返封建主义的关键因素,他们甚至认为数字技术已经冲破社会形态的阶段性与结构性。
与传统资本家相比,平台经济的获利者虽凭借控制虚拟生产空间与市场而不直接参与生产环节,但是通过平台交换的产品仍是由传统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创造出的,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看,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这一事实仍未改变,社会也没有脱离资本主义的运行逻辑。因此,技术封建主义的技术导向视角只不过是用来包装和替换封建主义的材料库。传播学者雷蒙德·威廉斯在批判技术决定论时指出这种观点“将技术的生成与功能和整个社会情境剥离开来”,忽视了技术产生于社会实践的需要。在技术封建主义视角下,数字技术沦为学术创新与理论建构的工具,是西方左翼学者旨在完成马克思主义学术任务——将资本主义推向终结的表面推动器。对技术进行偏激和夸大的理解,不仅无法让他们准确把握当前的社会本质,还可能导致他们在表象下对“两个必然”的真理性产生认识偏差,从而降低传统批判理论的阐释效力。
(二)误判二:忽视媒介公共空间的可能性
当前,数智化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图景。由于技术本身尚未衍生出主体性的思想偏向,技术逻辑实质上是人的逻辑的延伸。福柯指出话语即权力,垄断性平台依靠掌握把关权力,成为数字世界运行的规则制定者和实际操控者。技术封建主义社会的设想源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当代资本主义发展所做的时代判断。他们论证了技术霸权背后的权力机制:一是通过论证平台掠夺租金的方式取代了原有的资本剥削劳动力的方式,完成了对平台经济权力的逻辑建构;二是通过揭示云领土的数字垄断与等级制度,完成了对平台政治权力的逻辑建构;三是通过指出大众主体性的消解和数字技术文化主体性的确立,完成了对平台文化权力的逻辑建构。在这三重逻辑下,数字权力变得“合乎时宜”,获得了再封建化的合法机制。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在提出民主协商的美好设想后,谈到公共空间走向再封建化的可能性。之后,亨利·列斐伏尔在考察社会空间生产关系时指出“中心”群体支配“边缘”群体形成了“封建依附”关系。彼得·得拉霍斯、约翰·布雷斯韦特等人针对知识垄断问题又提出了“信息封建主义”的概念。可见,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封建倾向的讨论早有思想基础。甚至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危机理论早已经揭示了资本主义系统性崩溃与社会转型的潜力,而再封建化就是资本主义在危机时固有的倾向。在此基础上,技术封建主义的代表人物迪恩通过考察垄断平台,对美国公共领域所释放的民主能量表示失望,认为公共领域不再是普通民众发声的场所,已失去了哈贝马斯所说的协商民主等基本功能。诚然,迪恩对传播技术的态度总是悲观的,她看到了现代社会的权力集中和通信剥削,并将之归因于数字技术的发展。
然而,过分强调数字权力可能忽视媒介构建公共空间的可能和促进民主的潜力。事实上,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技术异化问题就一直是西方理论家的批判对象。然而,无论是揭示技术背后的权力操纵,还是技术文化的主体性窠臼,学者们在探讨技术负面影响的同时,却无不认可现代技术的积极意义,并给数字技术摆脱资本控制提供了新设想。例如,马克斯·霍克海默和西奥多·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虽然批判了资本主义的文化工业问题,但也承认技术本身具有解放潜能;赫伯特·马尔库塞则在《单向度的人》中设想了技术摆脱工具理性的可能;哈特穆特·罗萨的加速理论虽然揭示了现代技术导致的时间结构异化问题,但是也提出数字技术可能成为建立“共鸣”关系的工具。此外,何塞·范·迪克的平台公共基础设施、尼克·库尔德里的草根媒介实践、特雷博尔·肖尔茨的平台合作主义、克里斯蒂安·桑德维格的“算法审计”重构技术等设想均是这方面的探讨。即使是公认的当代最具批判性的法国哲家贝尔纳·斯蒂格勒都没有忽视“技术翻转”的存在,他指出了数字技术在发展过程中蕴含的人类解放的可能性。
事实上,平台一词本身就有公共的涵义。“平台”的英文“platform”来源于法语的“plateforme”,原意是指建筑物的平坦部分或地基。在语义的发展过程中,平台被用于描述火车站、地铁等公共基础设施,这时已经体现了平台的公共属性。平台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在网络空间的延伸,连接着用户、开发者、商家与数据资源,已经具有完备的公共服务功能。因此,迪克等人提出的“平台社会”概念,聚焦于平台在互联世界中的公共价值。那么,平台究竟是否拥有构筑公共性的潜力呢?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要具备三个原则:一是应当有私人组成的公众,二是应当有自由交流的平台,三是应当就普遍利益问题开展自由辩论。当前,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冗余时代,“随看随划”“看你所想”提高了用户获取信息的自由度和丰富量。此外,媒介化生存已经成为普遍图景,平台汇聚了广大的公众,诸如X、“油管”等垄断性平台的用户体量均达到十亿级。去中心化数字节点的公正性意味着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有表达观点与输出情绪的途径,平台能够使得理性和自由的辩论成为可能。因此,可以说平台具有推动社会进步的价值。
事实上,平台是公共性与私人性的耦合,它的功能与设计决定了其公共属性的价值,而平台的营利性需求又让它天然裹挟着私人属性。技术封建主义的批判者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平台“强取豪夺”的封建性、私人性,但是却没有看到平台在现代社会承担的复杂角色,进而忽视了它所具有的公共价值。在新闻传播学领域,社交平台一直被看做促进公共传播的利器,威廉·弗卢塞尔在谈论现代媒介时指出了技术图像整合下远程通信技术的对话式本质,他认为理想的社会将建立在话语模式和对话模式的混合模式基础上,远程通信技术能够重塑人们的传播结构与对话方式,从而实现民主。
(三)误判三:技术关系上的用户“魔弹论”
由于数字技术的发展壁垒与数据资源逐渐被垄断,技术封建主义的倡导者推翻了“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论断,认为当前社会已经出现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其影响使得社会形态与以往的资本主义社会截然不同。他们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下构造了平台—农奴、平台资本—附庸资本(传统资本)等新的阶级对立关系,认为极端的“不平等”成为普遍性存在,而始作俑者则指向数字平台。正如布拉顿论述的那样:“平台拥有一种制度逻辑,这种逻辑不能简化为我们通常认为的国家、市场或机器的逻辑。它是一种不同的,但可能同样强大且重要的形式。”平台俨然已经成为重要的权力主体。
媒介是信息沟通的中介。广义上,媒介观的讨论不只限于媒介的效用、功能、定位等结构功能主义范式,还植根于社会现实,与社会其他系统相勾连。在传播学思想史上,对媒介与人的关系的讨论尤为引人注目。从“魔弹论”到“有限效果论”再到“适度效果论”,媒介的效果与受众的态度“似乎”被不断矫正,逼近用户接受信息的客观现象。
在技术封建主义者看来,由于受媒介决定论的影响,媒介—用户的关系天平被完全倾斜到数字技术一边。拥有技术的领主,通过制定标准、吸纳商户的方式在自己的领云空间中进行着封建统治。迪恩揭示了这样的“不平等”性,通过分析在“优步”(Uber)上注册的司机与中世纪农奴的相同之处,她指出契约是云农奴无法随意离开领土的原因。瓦鲁法基斯则强调传统资本在平台资本面前已经转变为附庸资本,需要依附平台才能进入数字市场并完成商品交易。无论是付出单纯的数字劳动,还是需要依附平台交易商品,在与数字平台的拉扯中,平台的使用者即用户总会败下阵来。媒介神话的背后生成了新式的“用户魔弹论”。
然而,传播学的许多经典理论早已证明受众不完全是“待宰的羔羊”,而是拥有辨别是非能力的独立体,传播并不总是能够达到传播者设想的效果。看似强大的效果往往是大众传媒与受众的先入之见、心理图式和其他特征的耦合。即使是在数字时代,研究者也发现用户能够通过算法回避、主动嵌入、反向规训等方式对平台进行误导与抵制。甚至用户还能通过意向平台的“迁移”行为,直接放弃原有平台,选择替代性的同类产品。在这样的逻辑下,云领主之间也会争夺领地,而且这种争夺的频率随着技术更迭速度的提高而变得频繁。一方面,在资本逐利的过程中,已处于平台中心的贵族很容易被其他贵族代替,使依附关系变成液态的封建关系;另一方面,用户对平台的依附关系并不意味着用户被绑定在单个平台上,用户会因兴趣的变化在不同平台云交租,这与传统封建社会契约型的依附关系也不尽相同。用户无法摆脱自身数字劳动的价值被占有的现实,但有一定的自由选择为谁劳动。
四、对技术封建主义的理论检视
学界对技术封建主义的评判众说纷纭。它究竟是对社会形态变化的真实描述,还是西方左翼学者的造词游戏?从生产方式的角度看,技术封建主义所论述的云贵族生产行为实质上并未脱离资本主义生产结构,也没能改变资本掠夺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进行资本积累的核心逻辑,因此,技术封建主义描绘的社会归根到底仍然是资本主义社会,它是当代资本主义的数字升级和后福特主义的市场积累的理论反映。技术封建主义者以“地租代替利润”和“平台代替市场”两大论调作为思想支柱,遮蔽了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抬高了数字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仅忽视了技术的历史语境与社会现实,还忽视了使用技术的主体——用户。如此激进的表述本质上却是媒介观的倒退。正如莫罗佐夫所批评的:“技术封建主义这一用语的流行是对左派智力弱点的证明……左翼的理论框架已经失去了对资本主义的解释力,以至于如果不诉诸夸张、骇人的道德语言,他们就无法实施批判。”技术封建主义者正是这样通过极端、激进的论述方式,包裹创新的外衣,将数字技术扭曲和夸大成无所不能的数字存在,在他们的眼中,平台如同魔鬼梅菲斯特一样,与千千万万个浮士德完成了灵魂交易。然而,技术问题的实质是生产关系问题。数字平台的出现让“一般智力”的生产者与云生产资料相分离,平台占据主导地位,“剥夺式积累”行为实际上是人利用技术进行的数字殖民。让技术“背锅”的理论构想体现了技术封建主义者思考时存在简单、狭隘、线性问题,这是一种懒惰、庸俗的构想方式。
本文虽然批评了技术封建主义者的媒介误判,但是不得不承认,在数字时代技术封建主义者拥有敏锐的嗅觉和大胆的设想。我们不妨将技术封建主义视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传统学术的解构发展。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用开放包容的态度看待技术封建主义。在“批判的批判”中探寻“两个必然”的时代出路。
随着数字技术逐渐成为当前各类社会现象的思考原点,其各学科融合的“十字路口”特性愈发凸显。传统以经济发展形态划分社会形态的做法在今天逐步与技术社会形态融合,在万物皆媒时代,媒介视角似乎已成为研究者阐述思想、构建理论的底层逻辑;另外,在数字技术的不断浸润下,建构取向或许比批判视角更具现实积极意义和时代价值。这就要求研究者对数字技术重新解码,厘清技术的元过程本位。这既需要坚持唯物史观,从马克思主义生产理论出发,认清技术的物质属性,回到数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探寻数字技术在私有制下公共传播的新可能性;又需要充分考虑当前历史语境与社会现实,把握好数字技术的作用,在横轴上立足于社会建构主义视角,正确看待媒介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的关系,在纵轴上对齐技术发展的颗粒度,在连续性运动下有效认知数字世界的数字技术新样态。
[作者单位]李明德,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魏媛媛,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晏荣]
(注释从略,完整版参见《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5年第4期)